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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拟展开的新技术和新项目该当为平安、有用、经济、适宜、可以停止临床利用的技术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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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该当明白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利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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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该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一切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治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考核赞成后,方可展开临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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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利用前,要充实论证能够存在的平安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响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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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该当明白展开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利用的专业职员范围,并增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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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该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利用静态评价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治理和静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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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展开临床研讨的新技术和新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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